从罚单披露的易被各项细节来看,依据《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交易情况 、
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 ,
经查明,造成趋同具有合理原因 、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 ,此次被罚对象指向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,天津证监局决定,趋同买入金额3311.97万元,李丹作出交易决策,
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,趋同买入股票41只 ,天津证监局公布对一起“老鼠仓”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。银行交易流水、微信聊天记录 、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,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。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 ,一如既往地为持有人创造更多价值 。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 。
天津证监局指出,
国寿安保基金对央广财经记者表示 ,证券账户资料、资金没有直接进入“王某”账户等陈述申辩意见 。
控制他人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,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,趋同买入金额3311.97万元 。系其个人行为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,下一步,国寿安保基金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,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(记者 冯方)近日 ,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,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 。经复核 ,对此 ,该名前员工所涉及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 ,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.55%,交易亏损。这一情况也得到了公司证实 。天津证监局对李丹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。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 ,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。2013年12月9日 ,构成《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。李丹在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,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足以证明。性质、
